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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间断电源[UPS]系统管理规定

 行业新闻     |      2021-09-24 14:33
  不间断电源(UPS)系统管理规定
 
  目的
 
  加强UPS的管理,提高UPS供电系统的稳定性、可靠性,确保仪表工作电源安全可靠。
 
  适用范围
 
  本规定适用于供给五楼网络机房、数据机房有关的设备用UPS系统。
 
  引用标准
 
  ● 国标GB2887-89《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》
 
  ● 国标GB50174-93《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》
 
  ● 国标GB9361-88《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》
 
  ● 《通讯机房静电防护通则》
 
  ● 机房楼层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。
 
  管理规定
 
  4.1  管辖范围分工
 
  UPS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。
 
  4.2  UPS系统的设置
 
  4.2.1  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,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,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。
 
  4.2.2  UPS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、清晰,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/220V母线(以下简称低压母线),所选用的线路、设备、保护装置等应符合《低压配电设计规范》GB-50054-1995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2.3 UPS电源系统应采用独立的两套UPS同时供电或单台UPS加市电共同供电方式,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独立的两套UPS电源系统同时供电。
 
  4.2.4  市电直供电源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,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。
 
  4.2.5 UPS应设脱机检修旁路,以便UPS发生故障后可完全与电源系统隔离,以保证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,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、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。
 
  4.2.6  在UPS电源系统中,要采取防雷、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,防止过电压对UPS电源系统的危害。
 
  4.2.7  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
 
  4.2.8  UPS的选择
 
  4.2.8.1  UPS应选用在线式双变换工业型,其接线应简单可靠。
 
  4.2.8.2  运行方式:采用单机运行方式。
 
  4.2.8.3  蓄电池:UPS的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,其后备时间一般为满负荷30min。
 
  4.2.8.4  额定容量:单台UPS带全负荷时,其负荷率应在50%~60%为宜。
 
  4.2.8.5  基本技术指标
 
  a)  输入电源质量指标  输入电压:三相380V±15%或单相220V±15%。
 
  输入频率:50HZ±2.5HZ。
 
  b)  输出电源质量指标  输出电压:220V±5%。
 
  输出频率: 50HZ±0.5HZ。
 
  输出波形失真率: 小于5%。
 
  c)  输出电源切换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3mS。
 
  d)  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%。
 
  e)  输出谐波失真率:THD<3%。
 
  4.2.9 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,运行环境温度以(25±5)℃为宜,并采取必要的防潮、防尘措施。
 
  4.2.10  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电气值班室或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。
 
  4.3 UPS系统的检修
 
  4.3.1  检修周期:正常情况每年1次。
 
  4.3.2 检修项
 
  检修项目执行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(2004年12月第2板)中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3.3 检修内容与质量标准
 
  检修检修内容与质量标准执行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(2004年12月第2板)中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4  UPS蓄电池的检修.
 
  4.4.1  周期:正常情况每年1次。
 
  4.4.2 检修项目
 
  检修项目执行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(2004年12月第2板)中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4.3 检修内容与质量标准
 
  检修检修内容与质量标准执行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(2004年12月第2板)中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5 试运及验收
 
  4.5.1  试运
 
  4.5.1.1 检修、维修后的UPS及新安装调试的UPS必须经过试运。
 
  4.5.1.2  试运方法与时间
 
  带负荷运行4小时,再空载运行24小时(急需投用的除外)其各项性能指标符合要求,无异常现象。
 
  4.5.1.3  UPS在带载试运行期间必须做切换试验,并录取切换时输出电压波形。
 
  4.5.1.4  UPS在试运时电气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现场确认,重要的UPS通知机械动力部派人参加。试运记录交电气部、机械动力部各一份。
 
  4.5.2  验收
 
  4.5.2.1  检修、维修后的UPS及新安装调试的UPS必须经过验收。
 
  4.5.2.2  UPS验收前必须经过试运,性能指标符合要求,无异常现象的,验收投用。
 
  4.6  日常维护与管理
 
  4.6.1  每天巡检2次。
 
  4.6.2  检查项目与标准
 
  检查项目与标准执行《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》(2004年12月第2板)中的有关规定。
 
  4.6.3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,并及时上报机械动力部专业技术人员。
 
  4.6.4  UPS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。